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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與各單項體育協會對於推動全民運動宗旨的相輔相成關係
Jun 25, 2025

在運動部即將掛牌上市的今年,期盼能與各單項體育協會共同攜手合作

【我國體育協會是政治考量下的產物】

受限於我國在國際上處境,單純的體育競技總是和政治問題脫不了關係,也就是各單項體育協會得有中華奧會承認證明信函,與加入國際總會、成為對口國際賽事的主要窗口,就像是台灣分會,這些協會負責舉辦或協助國內賽事,並成為與國際賽事主辦單位接洽、安排選手行程的唯一窗口,掌握各項賽事的「報名權」,教練與裁判證照也是協會發照,所以不管是出賽權或是生涯發展,協會幾乎掌握了選手的職涯命脈;詳情可另以「奧會模式」、「洛桑協議」等關鍵字為網路搜尋,在此不贅述。此外,單項協會也跟國內政治脫不了關係,因為體育資源必須要由政府挹注,所以帶頭的都是政治人物。

【運動部成立後之展望】

協會在過往被外界批評家族企業、政治人物當門神、遴選制度不透明等爭議,在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似乎仍持續存在至今,例如近期的桌協爭議。考量到既然各單項體育協會為我國參與國際賽事的主要唯一對外窗口,其實攸關我國的門面,理當主管機關應積極參與,至少在國際賽事的部分。不過以近期的桌協爭議來說,可能因為瞬間接獲民意一面倒,體育署第一時間是直接選擇站在民意這邊,對於桌協措辭強烈。雖然不知實情如何,旁人如我只能霧裡看花胡亂猜測,但是總覺得要嘛體育署完全狀況外、等到事情大條了才來滅火、要嘛桌協做決定前完全沒有知會體育署,各協會與體育署之間的溝通橋樑似乎不太靈光,我想這應該是運動部成立後的首要處理問題。

也就是說,協會與運動部應該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係,協會既然領取運動部補助,又代表我國國際賽事的對外窗口,理當在做成一些決定時(例如某選手是否應參與或可不參與某項賽事),要有主管機關運動部參與其中,具體方式如是否得由運動部指派代表擔任協會一定比例之理事;主管機關在選手與協會之間有利益衝突時也應積極介入折衝瞭解,而非直接選擇民意所在,會讓協會覺得心灰意冷。運動部成立後馬上要面對的問題其實非常多,我們除了要給予支持鼓勵外,也衷心希望全民運動風氣能夠越來越符合運動部設立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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